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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能當情人也別當仇人
作者:
行者
日期: 2011.01.20 天氣:
心情:
在倆情相愛時如膠似漆,不管對方有任何缺點總是能夠包容忍受,但經過時間相處熱度降溫,對於雙方事務的忍受力也隨之改變。不管是夫妻或情人若真無法在相處時應該要理性來處理,該吵的也吵過了該不愉快的也都發生,既然兩造之間已經無法共同找到平衡點,唯有分手一途,那在吵吵鬧鬧有何意義!何不讓自己冷靜下來。不能當夫妻,不能當情人一切只能說是緣盡,但千千萬萬別將對方當做仇人,因為怨恨只會為自己帶來困擾與不甘心,這種心情會跟隨你一輩子,你將一輩子不快樂。不能當情人也別當仇人,寧可將他視為陌生人,也許這樣生活會過的比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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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5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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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4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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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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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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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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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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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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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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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2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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