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是一個輕商主義的社會,漢高祖劉邦先生曾用他的皇帝權力,努力打擊做生意的傢伙,下令凡是商人,再有錢都不能穿絲質的衣服,也不能坐車,而且捐稅奇重無比。等劉邦先生魂歸地獄之後,他的太太呂雉女士又下令商人的子弟概不准做官,也不准做吏,於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跟外國那種「萬般皆下品,唯有經商高」剛好相反。
美國是一個重商主義的社會,我看過一則小幽默,有一班小學生上數學課,老師把七歲的約翰叫起來,問:「二加二是多少?」回答:「五。」老師說:「不對。」於是改口說:「六。」老師說:「也不對。」再度改口說:「七。」老師臉色發青,罰他去走廊站著,好好想一想到底是幾?這小鬼只好去院子裡站著,站了沒多久,一個遲到的小朋友慌慌張張趕來,發現該傢伙在走廊上金雞獨立,忍不住大吃一驚,問他幹啥,他說了一遍,遲到的傢伙嘆氣:「二加二當然是四呀。」這被罰站的小鬼拉住他說:「我想你還是不要進去,免得老師也把你趕出來。我給了他七,他都不答應,你只給了他四,他怎能便宜你。」
美國第一流人才都當經理,而經理人才也是第一流人才。有人說這是美國文化的危機,危機不危機是另一個問題,而連小學生都一腦筋生意經,可說明一種現象,那就是經理人才就是經商。經商的目的就是發財,要想發財就必須講究效率,減低成本,信用第一。從前美國人見台灣人,常常問說:「你在哪家洗衣店呀?」問的台灣人又羞又怒。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問洗衣店啦,而是問:「你在哪個實驗室呀?」台灣人一聽,舒服舒服。令人嘆氣曰:「殊不知其瞧不起則一也。」反正都是用勞力賺錢,不過換了個窩而已,而美國人崇拜的是以錢賺錢。
台灣人很難一下子了解和適應這種觀念,在輕商主義之下,我們是有點假裝忌諱錢的,晉王朝宰相王衍先生就是個絕妙例證,他閣下口不言錢,太太一氣之下,把錢堆積如山,團團圍住,以為他總該說錢了吧,誰知道他只說:「舉卻阿堵物。」翻成白話,就是「把這玩意弄走呀!」
這個「阿堵物」典故,幾千年遺傳下來,家喻戶曉。看起來王衍先生,玉姿婆娑,不但品格高,而且氣質雅,簡直是位絕代佳人。不過最好不要再往下打聽,以免大失所望。王衍先生後來被當時目為大盜土匪的石勒先生捉住,嚇的尿了一褲子,為了保命,不惜投機,勸石勒先生當皇帝。可是現在勸人當皇帝沒啥關係,在君權高漲時代,以他的位,以他的高,以他的雅,竟說出這種亂臣賊子的話,就內外太不相稱。
王衍先生口不言錢,假如沒有石勒先生最後掀了他的底牌,豈不是清香撲鼻一輩子乎哉?其實即令沒有石勒先生掀他的底牌,他也不會清香撲鼻一輩子,因為那些把他團團圍住的錢,是哪裡來的?正因為他有妙法弄到那麼多錢,他才「俺可不是那種人」,一旦沒有那麼多錢啦,本性就會發作。有一次,蕭伯納先生為了他的劇本上演,和戲院老闆拍桌子爭吵,有人勸他算啦,他說:「不吵不行,我們的觀點始終不能一致。」問他啥觀點不能一致,蕭伯納先生回答:「他只對藝術有興趣,而我只對錢有興趣。」我想王衍先生如果在陰曹地府遇見了蕭伯納先生,不知道他臉紅不紅。
蕭伯納先生著實的諷了那位戲院老闆一刺,他爽爽快快的口不離錢,不像王衍先生酸溜溜的猛戴虛偽面具。孟子見梁惠王時也搞這一套,梁惠王問孟子說:「君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有利於吾國乎?」孟子回答:「王何必曰利,唯有仁義而已。」弄的千載以下,梁惠王臉上面子一直掛不住,其實我實在看不出梁惠王有啥不對之處,倒是孟子看起來,具有王衍先生「俺可不是那種人」嫌疑。然而這種畸形觀念,卻像水泥一樣堵塞在大家腦子裡,使我們的社會渾成了一盆泥漿。
有一種現象不知有人注意到沒有?那就是,越是多少年的老朋友,當你需要他「通財之義」時,越是借不到錢。我某個朋友就是個例子,他不借錢給你,大家還是朋友,一旦有金錢來往,好比說,約定十二月一日償還的,屆時你閣下心裡一想,大家如此交情,也不是不還他,只不過慢兩天,有什麼關係呀?關係當然沒關係,但下次打死他也不借給你。難道是對方不珍惜你這份友誼嗎?絕對不是,正因為他非常珍惜你這份友誼,他才不借,因為不借你錢,友誼還在,一旦鬼迷心竅,借給你錢,那才真是錢也沒啦,友誼也沒啦。
說了這麼多,似乎頗有點站在有錢人那一邊的趨勢。提起來有錢人,不要說一般小老百姓啦,就算是上帝的獨子耶穌,對他們的印象都十分惡劣,所以曾喟然嘆曰:「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人進天國還要容易。」以天地間的至神,都發出如此嚴重的感嘆,可看出有錢人實在有點惡行惡狀。中國聖人對有錢人也有同樣的心理狀態,語不云乎:「為富不仁,為仁不富。」在農業社會中,發財的路子似乎只有三種,一是節儉吝嗇,一是做官拿紅包,一是明目張膽的搶。第一種當然是正途出身,其他兩種實在勾不起小老百姓的尊敬。宋王朝時代,有位江洋大盜鄭眾先生,受了招安,因他的出身不太高明,同事也好,長官也好,當然看他不起,他倒一點也不生氣,反而作詩一首,最後兩句是:「各位做官又做賊,鄭眾做賊才做官。」一句話挖苦盡了天下做官的傢伙們,其實又何嘗不是宋王朝才官賊不分呢?中國人對中國官,畏的成分多,敬的成分少,大概原因是在這裡。
不過,時代進步到今天這種型態,我們必須在觀念上認清,除了上述三種方法之外,一個人靠正當商業手段,也同樣可以致富。我記得台北市政府好像在民國五六十年代有興建過一批市民住宅,也是分期付款,結果住戶老爺搬進去之後卻不肯如期付錢。在外夷之邦,這簡單的很,三個月不繳,法院通知單來啦,限令立刻搬出,如果你自己不肯動手,過了幾天,就有法警前來代你動手。在台灣就行不通啦,哎呀,我只不過三個月沒繳,你就那麼兇,好吧,我們全家上吊給你看,再不然搞個自救會,選個代表,跟你週旋到底。而法官老爺一想,住戶可憐兮兮,叫他們搬出來,住到哪裡呀,未免太過於苛政擾民。於是錢都收不回來,市民住宅遂成了空前絕後。
以前報紙有刊登過美國總公司要在台北蓋兩千棟20年分期付款的房子,可是後來沒有下文。據說其中關鍵在於,萬一錢收不回來,他要確定是不是受到台灣法律的支持?受不受到台灣輿論的支持?如果有人住了五年,第六年不肯繳錢的時候,洋人們不敢確定能收回房子,或雖確定可以收回房子,卻弄得怨聲載道,甚至引起反美高潮,恐怕是房子蓋不成,大家也住不成。
所以我不是站在有錢人那一邊,而是站在窮人這邊,因為一個嶄新的觀念不建立起來,我們只有更窮,更殭,更沒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