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執行了6名死刑犯的槍決令,其中竟然也有教師,真是大感意外, 沉寂一時的廢死議題也再度浮上檯面,國際特赦組織批評政府"冷血殺人", 還有民間團體(廢死聯盟)打算控告法務部長非法殺人,看到這些報導,我突然有點 感到錯亂。依法行政,結束這些殺人犯的生命,竟然是政府的一種罪過? 如果說"沒有人有權利奪走一個人的生命"是廢死團體的中心思想話,那麼這些行兇者當初 冷血殺人的過程,試問這些團體又該如何為他們去辯駁? 如果說"死刑無助於防止重大犯罪",那麼廢除死刑就能夠根本解決問題?也是說,今天如果怕吃東西 噎到,那我乾脆就不吃東西了? 從受害者的家屬立場來看,即使加害人已經被關進牢裡,他們對加害人的恐懼會因此結束嗎?不會,那種痛苦 會一直持續,持續到受害者得到應有的懲罰,甚至也可能永遠不會好,因為那是一種夢靨,揮之不去。
雖然我們貶低報復,但報復是正義的核心。 寬恕是偉大的,但寬恕把人不公平的置於情緒混亂中。 國家的寬厚反而變成對受害者的另一種犯罪。 -美國知名律師蓋瑞‧史賓斯《正義的神話》 當80~90%的人都認為必須維持死刑的時候,難道廢死那些人真是"眾人皆醉我獨醒"? 如果國家沒那個環境去實行這樣的政策,就請不要打著"違背國際潮流"的名號,否則那不過就是隨波逐流! --------------------- 或許,讓被害者的家屬有個選擇的機會,寬恕他或是帶走他,也未嘗不是一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