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於自由時報的44版【家庭.兩性】看到一篇文章覺得寫得很不錯 把它逐字一一打出來 與大家分享* 魚兒*的日記閒少出現別人的作品,會打出來讓大家看絕對是因為*魚兒*認為它是篇值得大家去讀,而且具檢討反省作用的文章!誠心希望 大家能用心把它看完 而不只是單單給個心 謝謝~ 在今年的金馬獎盛典上,名模林志玲卯足全勁擔任主持人,在中途她那瘦弱的嬌軀,還穿著性感而故意弄得歪扭不整的短浴袍跑出來說她「還沒準備好」;之後的高潮在於頒發最佳男主角前,她下台走到兩位入圍者的座位,先給了梁朝偉一個擁抱,在脫下皮草外套,露出在燈光下薄如蟬翼的低胸裸背裝,給了劉德華一個擁抱。 第二天網路上就塞滿了兩極化的評語,有人大罵,有人誇讚。其實林志玲真的非常漂亮而且盡責,她如此賣力地照著大會給的腳本工作,為何還有人要罵她?這些設計好的橋段確實有很大的不妥,但是該罵的是設計腳本的工作群那一顆顆沙豬腦袋,而不該是無辜的林志玲。在商場上,每個都買賣著不同的東西,大會找來林志玲,就是看中了她的嬌俏嗲勁所帶來的高人氣,那麼要求他在貴賓面前賣弄一下風騷,又何錯之有呢?錯只錯在一件事上──不該將女人的身體做為甜頭或報償。女人的身體是自己的,就像國外各大影展上,每位女星都極盡所能地展現自己的性感和美麗,自信地將自己身體的優點全都運用出來!這是女人自己的權利,即使望情地擁抱、親吻有都是出自於自然的意願。從來不會有個主辦單位會要求主持人穿著短浴袍出來亮相,這就像我們不可能在自家高朋滿座、長輩如雲的客廳裡,教女主人披個浴袍出來向大家說:「啊!我還沒準備好。」一樣的道理。主辦單位要「賞」給觀眾一個脫到一半(或穿到一半)的林志玲瞧瞧,只是為了暗示大家「她正在換衣服」,引發偷窺美女隱私的遐想。 至於後段的「脫衣擁抱劉德華」戲碼,更變成了一項「特別的」甜頭,正巧劉德華不是愛吃豆腐的豬頭男人,反而趕緊為她將衣服披回身上來保護她。劉德華這個紳士舉動,令我們更替台灣男人覺得丟臉,同時也心林志玲這樣可愛的女孩被如此利用。 當然腳本設計也也可能是女人所為,但絕對是以深植沙豬思想而不自知的女人。女人看著自己羨慕或嫉妒的女人被擺弄,通常是不會伸出援手,反正看著她出出糗、被批評,也才能感到這世界沒那麼不公平;可憐的是,廉被擺弄的女人自己都不自覺!也許她若有自覺的腦袋,也就不會同意如此被擺弄。 較令我驚訝的是一向十分欣賞的蔡康永,照理說他應該比男人更能對於女人的尊嚴發出同理心,怎麼也樂意當起要求林志玲:「來點特別的」這推手角色?這一套劇本似乎是引用自牛肉場或秀場的形式,由台上主持人鼓動著叫舞孃或歌星脫衣,以便符合觀眾的福利。 爭取了這麼多年的女權,女人仍未擺脫根深蒂固的沙豬迷思。這令我想起最近某雜誌向我邀篇搞,要求談談男人做完愛就來根「事後菸」或翻身睡去的「可惡行徑」,我立刻回問:「看著心愛的男人滿足地翻身睡去,到底有何不妥?」這題目幾乎所有標榜大膽的女性雜誌級刊物都談論過了,仔細思索,會怨懟著男人翻身睡去,要求我們為文譴責的女人們,一定沒得到相對的滿足,否則她很可能也會累得和男人一同睡去。 但最嚴重的是﹔女人仍然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男人的甜頭。如果女人不是享受在兩人的歡愉之中,而是抱著「提供男人滿足」的心態,那麼當然會在「付出」之後,氣惱著男人不懂表達感謝,或是未能給予她性愛來換取的「我愛你」的保證。女人往往愛得太認真,認真到忘了自己也該是快樂的其中一方。如果連女人都錯將自己的身體當成一種甜頭或報償,又該如何像個值得尊重的獨立個體般行走? 據說富商林建岳已經看中了林志玲,經紀人說條件還要再談。我們很樂見自己家出落一個如此甜美的女孩,但是不希望女孩出門被人欺負,更不應該邀請貴賓來,在家裡欺負她給人家看當作示範。女人的尊嚴並不在於強迫男人做完愛還要打起精神抱抱或聊天,而是在於別讓自己或是任何人,將女人的身體視為甜頭或報償。 文/江映瑤我自己是挺贊同她的說法 不過‥ 不曉得看完文章的你會不會有不同於此內容的想法呢?歡迎留言 來和*魚兒*討論唷 ^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