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葉少爺?見鬼啦! 酒駕撞傷或撞死人 例如葉冠亨 被寵壞的紈絝子弟!!! 葉少爺?見鬼啦!!![:|]
應該立法提高刑度 法官並應從重處刑!!! [8-}] [8-}] [8-}] 才能以儆效尤!!! [X-)] [X-)] [X-)] 遏止酒駕!!!
請大家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X-)] 刑法第185條之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應該修法提高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少也要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重傷者 也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