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我發現自己變左個問題少年咁, 成日都係到問點解。 點解呢樣點點點... 點解果樣點點點... 最唔明白都係身旁的好友。 咩野動力,令到你地咁拚命!?!? 朝9晚9 都已經12個鐘... 仲要一星期返足7日的上班時間!?!? 佳佳呀....冇OT$比你嫁 為左果1年經驗...值得咩... 24小時係咁返工!?!?完全唔敢想像.... 邦邦....你知唔知你真係囉自己個身體搞飛.....好危險嫁...... 其實...原來我自己係朋友眼中..都唔差 連續5日...每日3小時的運動。 仲可以抽時間去讀書考試!?!?!? 大家都做左拚命三郎@@................. 其實我地咁拚命....為左咩呢!?!? 充實自己個生活!? 為左成功的虛榮!? 定係為左逃避現實!? 又或者大家都勤奮!? 算啦 XD 我自己都唔多知自己想點.... 更加唔好話想了解灑你地.... 好懷念以前的時代~ 大家坐係到,開心吹水,無憂無慮的口子。
想起一首歌~ 心太軟 XD
那點辛苦 ?? 你在講笑嗎.... 一個星期 12小時 * 7 那叫"點"辛苦?? 你去做囉... 你A-1 做果陣果少少野你又嘈話辛苦!! 仲有...我一直都想講...呢個世界冇工係舒服的....每一份工都有佢的壓力同負責任...唔係你表面睇的咁輕鬆。 你找D找工啦...找倒工之後唔好再傻聽人亂講就唔做。你要知你就快同聰聰結婚,唔再係一個人話想點就點...你要考慮下佢...唔好只考慮自己, 知麻!!
但係OT 到咁就好唔正常...如果你話收工OT1~2小時...都話仲可以考慮 但係好似我果2個朋友咁樣OT...好明顯就好唔正常... 勞工法第4章講明 享有資格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 天可享有不少於1 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 罰款5 萬元。 僱主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