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值得的人,我們該適度妥協,遇到不值得的人,過度的妥協只是犯賤。
有天朋友和朋友瞎聊,她問起我的理想情人是什麼樣。
我說我想要一個Rundown情人,我可以和他商量好一個月要約會幾次、哪些節日要過哪些節日不過、不見面的日子什麼時間打電話報平安……,然後,我們一切按表操課,不要多也不要少,這樣一來,我就不必煩惱他這個週末沒有約我,是因為太忙還是因為不愛我了、他昨天打了四通電話今天卻一通也沒打,是忘記還是昨天我說錯什麼話。
朋友通通大笑,說戀愛談得這麼理所當然還有什麼好玩,我卻忍不住想,理所當然有什麼不好?十年前我認為男友理所當然該疼我寵我,所以什麼都敢要求,雖然整天吵吵鬧鬧,但十天有八天他會來接我送我,現在我認為沒有人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可以自己做的事情都不再開口要求,得到了幾個獨立、懂事的誇獎之後,還不是分手?
上帝最公平的一個抉擇,是每個人的每一天都只擁有二十四小時,沒有人多、也沒有人少。
可是算算自己的時間,還有多少可以拿來戀愛?每天要花八小時以上工作、和朋友吃飯逛街的時間絕對不能剝奪、有些影集一定要追、假日一定要睡到自然醒、還有,我是需要大量私人空間的人,加減乘除以後,一天能撥出多少時間給情人?兩小時?或者更少?
那樣七拼八湊才得來的兩小時,如果是用來快樂的聊天、分享生活,當然很好,可是如果是用來擔心受怕、猜疑恐懼、甚至吵架,那幹麻那麼累?
我最受不了的是聽到有人告訴我,戀愛最大的快感就在於那種懸疑不定的氛圍,真迷戀這種在天堂跟地獄之間玩自由落體的刺激感的話,我不如把所有存款都拿去買鴻海的股票,這樣每天開盤我都可以享受膽顫心驚的快感,連真命天子都不用找了,那人就是郭台銘,他每天都能讓我狂悲又狂喜,而且保證一生一世,都不會退燒。
我只是忍不住想,戀愛,除了這種踩蹺蹺板的刺激感之外,不是另外還有一些「什麼」嗎?
可能是幸福、可能是安定、可能是什麼無以名狀、不可指稱的事物,那不才是我們冒險去踩蹺蹺板的目的嗎?
另一個年長的朋友聽完我的戀愛計畫,卻哈哈大笑。
「妳太自我了。」
「自我?」我不懂。「這就像是合約,我要求對方遵守,自己也會遵守阿。」
「妳沒有發現,合約的條目,都是妳定的嗎?」
「但我並沒有勉強誰來配合阿,我知道這樣說有點不切實際,但說不定,會有一個觀念和我差不多的人出現……。」
「重點是妳不能把戀愛從整個人生裡獨立出來。」他說:「妳像在挑沙發,整間房子的裝潢風格都是妳決定的,然後再挑一組可以搭配的沙發填空。」
「不然我要為了沙發顏色重新漆牆壁嗎?」我開始生氣。
「人生要有彈性。」最後他說。
我知道他說的都對。要得到一段幸福的感情,往往都是需要做些讓步的。
遇到值得的人,我們該適度妥協,遇到不值得的人,過度的妥協只是犯賤,那個關鍵字,根本不在於「妥協」,而在於「值得」。
可是人又不是橡皮筋,說拉長就拉長、說縮短就縮短,更何況對方頭上也沒有刻字,他值不值得,怎麼可能一開始就知道?
在愛裡,我們都害怕沒有安全感的恐懼,小心翼翼把心交付給一個人,卻不知道他是會珍惜呵護、還是踐踏玩弄,還有,雖然理智上知道別人沒有一定要接受你的心的義務,可是,他是仔細而謹慎的把你的心交還你手,還是丟在路邊棄之如敝屣,甚至諷刺你幾句「這種爛東西也拿出來現寶」,妳永遠無法事先預測。
有選擇,就有壓力,而誰不害怕選錯?
更何況,有那麼多時候,妳根本還來不及「決擇」,就晴天霹靂的,做了被「抉擇」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