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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也太可怕了啦
作者: 羅小婷 日期: 2009.03.31  天氣:  心情:
昨天一下課


就坐車去湖口

幫弟弟拿藥


結果



醫院休息了


OH NO


之後要等醫院開門

還有一段時間

我就去7-11買一碗泡麵

泡好之後

坐在7-11門口吃

吃一吃

看到一個景象

讓我吃到胃痛

就是我吃一吃

有一個人車禍

在我面前備一台車子撞到

有夠可怕的

我趕快跑到7-11跟店員講

之後7-11就報警了

好可怕唷

之後再7-11裡面吃泡麵

居然胃痛

因為很可怕

被撞到的那個人居然站不起來


有夠可怕的

走路真的要小心點

會比較好

開車也要小心點


真得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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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01 20:29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2 08:50]:

吃飯、吃麵還不是一樣。
呵呵~

 
時間:2009-04-01 01:23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1 09:02]:

我吃麵也有錯唷!
這不關我的事唷!
是開車的那個不看路!

 
時間:2009-03-31 20:02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1 20:45]:

我也不知道耶

 
時間:2009-03-31 19:09
他, 46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1 19:13]:

我不知道耶,應該是

 
時間:2009-03-31 11:51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1 18:19]:

不是啦
是開車的那個人
轉彎時
沒看路
就撞到一個牽機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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