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可以相愛,但不必共同生活;
有人說,可以相愛,可以共同生活,但不要互相干涉;
有人說,可以相愛,可以共同生活,可以互相干涉,但至少要留一個空間給自己。
有人說,愛是感性;有人說,愛可以有合約。
有人說婚姻應該改為有期限制,十年一約,約滿了再換約。
看,為了逃避人生的難題,我們現代人變得多有創意啊!
愛情,可以很簡單,簡單得如同吃飯喝水一樣,
沒有哲理,沒有規則,沒有架構,它甚至是一件純屬於兩個人之間,最具有創意的事情。
對於真正相愛的人來說,無論有沒有婚姻,無論婚姻是終生制還是十年一約,
無論說好了干涉什麼不干涉什麼,對於他們而言,一點差異也沒有。
愛情之所以多變、不定,難以久長或圓滿,就因為這是無法由個人單獨一方來完成;
愛情也不僅僅是個人一廂情願付出的單行道,而是雙方得要琢磨用什麼樣的態度,
才能讓對方欣然接受的互動模式。
學習讓自己成為「對的人」,再去尋找或吸引「對的人」為核心,
強調透過「溝通」的方式解決愛情難題,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伴侶。
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自由與權利,修習情愛溝通這門課,
能讓你對愛情與婚姻產生信心,從遇見「對的人」進而遇見「幸福」。
好文章值得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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