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呢,兩個女生中的一個女生,我們就叫她 S 小姐好了,哭著去找 Yin 求救,因為 Yin 住在 L 先生的樓下。
S 小姐說她們是被騙來的,S 小姐的朋友 B 小姐(笨小姐啦) 是在某聊天室認識 L 先生的,L 先生騙她說他是在這邊上班的,對這裏很熟,L 先生主動邀請 B 小姐來韓國,說可以招待吃住,可以帶她到處去玩。所以 B 小姐就找了 S 小姐兩個人湊錢來韓國找 L 先生玩。結果來了以後發現三個人要擠一間小小的房間,同時 L 先生跟她們要食宿費,住三個星期要三萬台幣。然後更重要的是她們發現 L 先生根本就有未婚妻了,想劈腿?
Yin 想找我去幫忙,我說爲了這種事情要我從首爾的東邊坐車做到西邊,我沒那麼好心。
我跟 Yin 說,其實要解決的話,很簡單,看是要鬧大還是化小?化小的話就是叫兩個女生馬上回台灣,沒辦法,誰叫她們麼笨這麼好騙,這個教訓要自己承擔。鬧大的話就是給 L 先生好看,報去警察局然後通知他台灣家人跟未婚妻。
晚上吃完晚飯回到寢室,Yin 電話又來了,她說現在兩個女生都在她房裏,B 小姐說不想鬧大,但是也不想馬上回台灣,想至少在韓國玩幾天再回家。可是 S 小姐很不爽,她想鬧大要給 L 先生一個警惕跟教訓。
我跟 Yin 說
那叫 B 小姐自己想辦法去玩,一切自己負責。明天就送 S 小姐去機場排機位回台灣,不甘願的話,回台灣去找 L 先生的未婚妻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