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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交錯的愛情...
作者: 非VIP請勿留言 日期: 2010.10.18  天氣:  心情: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

當他放棄你的時候,你卻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

這種遺憾也算大吧?人便是這樣。

被人喜歡的時候,我們是多麼的自矜?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

他儘管喜歡我吧,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我們也假裝不在乎。

本身的條件也還算不錯,因而自得意滿。

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但我可能有更好的選擇。

他還是有那麼些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好像不再喜歡我,甚至出現新戀情時,我卻著急了。

『他是不是以為我不喜歡他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

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

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 對不起,已經沒辦法了。

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失去了也不是損失。

況且,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說分手。

當你後悔分手,想去挽回的時候,常常是很難的。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其實自己根本不想分?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不知道怎麼走。

不如,我們分手吧!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然而,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卻說:『我們還是分手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這樣對你我都好。』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解釋跟註解,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

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很多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

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

茫茫人海中?

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

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

我們都一直找的自己的100分對象,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的幸福。』

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

可能他不是100分,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但那又何妨?

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

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把握現在真的很重要,別讓幸福溜走。

如果愛上,就不要輕易放過機會

莽撞,可能使你後悔一陣子;怯懦,卻可能使你一輩子後悔。

沒有經歷過愛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沒有經歷過痛苦的愛情是不深刻的。

愛情使人生豐富,痛苦使愛情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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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9 01:12
他, 40歲,台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18 22:35
[:P]原來這不就是中庸之道嗎?
以前我以為只要我喜歡沒甚麼不可以.現在覺得只要我可以沒甚麼不喜歡 [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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