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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三個月又十天
作者: 闇影星空 日期: 2008.10.31  天氣:  心情:






背景音樂 盧學叡-離開我


和妳的交往 短短的三個月又十天
謝謝你讓我看清也看懂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或許跟妳本來就不該有開始 也不會有結束
妳是否會痛苦我不知道 但我很慶幸我離開了妳

在這三個月又十天的日子裡
很謝謝妳帶給了我一段甜蜜的回憶
但也謝謝妳帶給了我一段痛苦的回憶

或許我該說妳的偽裝真的很高明 讓我跳進了你的陷阱
但紙始終是包不住火的 還是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
又或者是妳對妳自己太有自信了
把能做不能講的事情講給了妳的朋友聽
而妳的朋友 正是我最好的死黨之一
死黨把妳說過的話錄給我聽 我才相信是妳說的話
從我和妳在一起的1個月 就已經聽死黨說過了
我是如此的信任妳 而妳又為何還要再繼續講呢
妳的劈腿並非是我和妳分手的導火線
而是下面的這段話...........

"我好想換手機跟LV包包喔 我一定要慫恿小光買給我
反正和他交往 我主要就是為了要他買東西給我"
我死黨回問 "小光長的不帥嗎 妳只是為了他的錢?"
妳回答 "是長的不錯呀 但我不喜歡長的不錯的男生
我只要有錢的男人就可以了 "

妳的這段話 讓我完全的看清了妳這一個人
同時 我也要謝謝妳 讓我看清了我自己
我並不怪妳騙了我 反而我要向妳說聲謝謝

謝謝妳讓我看清了我自己的自負
讓我知道 原來我自己在愛情裡 也是會被宰割的
謝謝妳讓我再次認識了我自己
不該在工作忙碌的時後同時還與妳交往
這一切只會讓我自己忘了思考愛情這件事
也謝謝妳讓我明白感情不該是衝動而是思考

在這三個月又十天裡
我只想對妳說 我不怪妳 我謝謝妳
願妳可以找到下一個屬於你那個對的人...

傷心 或許我會傷心 但都過去了
現在 我只想為我的目標打拼 努力完成
寫這篇並不是要傷害妳
也不是要對別人說妳是怎樣的人
我相信妳會看到這一篇 妳知道我在愛寓會打些文章
至於妳會怎麼想 這個答案 我已經不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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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17 18:52
她, 46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8 22:23]:

你好啊 很高興認識你

 
時間:2008-11-12 00:34
她, 46歲,高雄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2 22:38]:

都已經過去了啦...
呵呵....

 
時間:2008-11-09 19:20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0 21:38]:

謝謝你阿
也希望可以跟你交朋友

 
時間:2008-11-03 21:54
她, 36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5 19:37]:

QQ
應該是我有看開吧

 
時間:2008-11-03 01:44
她, 36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3 19:26]:

前面的每一段感情 到最後 我都還是朋友
現在是唯一一個 我連朋友都不想當的 呵呵....

 
時間:2008-11-02 21:10
她, 44歲,亞洲其他,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3 19:26]:

恩 謝啦~~

 
時間:2008-11-01 17:24
她, 44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1 23:47]:

謝謝你啊..

 
時間:2008-11-01 13:14
她, 38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1 23:46]:

這2件事 老實說 沒相關耶
只是 2個人該怎麼做 該怎麼過
應該是早就該講好的了
我最介意的是 她不該處心積慮的在想該怎麼要我買給她
而是應該努力的想 我該怎麼自動的送她 就這樣而已
這很抽象 但這也很簡單

 
時間:2008-11-01 03:00
她, 38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1 11:34]:

謝謝你的安慰

難過 我承認有 但是 好像只有不到一天吧

可能是我感情沒有完全投入

也可能我也沒那麼多心思放在她身上

總歸一句 我還沒被她騙到錢就是了

 
時間:2008-11-01 00:47
她, 43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1 11:33]:

戲劇化 不會啊
我只是省略了很多細節 很懶的再寫下去
必竟感情事只有當事人才是最能體會
我寫這篇並不想傷害她 只是寫下來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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