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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室友
作者: 本人與照片都不好看 日期: 2009.06.18  天氣:  心情:

話說回來前天我才刊登了個「徵人啟事」
而昨天呢又很不要臉的po上了我的相片
但今兒個卻又很有效率的找到了我的室友

其實說找也不是真的很認真的找
只不過是很剛好的跟她在即即通聊著某事
然後又給他很剛好的知道原來她也住在愛寓裡
再來就很半強迫的邀她來同居
所以我的室友就是這麼來的

說起她…嗯…這個真的要扯到很久遠的時候了…不提也羆
總之,不知該算是有那好福氣還是該算是孽緣
想當初我們也挺妙的就是了
透過我的媽吉兼同學認識然後到後來變成跟她同事然後變成我跟她比我媽吉跟她還要熟
接著就開始著我生不如死…是溫馨宵夜情的生涯
搞到後來,進她家就像進我家廁所一樣的輕鬆自在
但每天要把二十分的路程用五分鐘飆完真的挺累的
現在有時回想起來還真不知我那時是哪來的勇氣敢在那條路上那樣勇往直前
  因為那條路上多的是會照相的測速相機(重點是過半數會連機車一起照下去)
  因為那條路上多的是體積很大的妥拉苦(舉凡連結型、水泥型、普通型都有)
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為某人的一句話
  「喂~我剛睡醒…我肚子好餓,現在有沒有什麼可以吃的…」(看一下時間,零晨一點)
基於年幼不懂事的所謂的自以為的正義與友情
於是…即使再累再睏再不願意…還是給他「使命必達」

話說回來…認識她也認識幾年了…三、四年吧
中間是發生過不少事也革命過不少次
什麼樣的大風大浪沒見過咧~
但後來一路走來倒也挺順利的就是

未來路遙遙,這友情能持續多久…
說真的,沒人能說個準
但…至少我們都希望是永久嚕

嘿!愛人,妳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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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8-19 06:32
他, 40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6-18 13:58
他, 41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9 00:45]:

放心啦~
她絕~對跑不掉的
頂多就是不上線而已= =

 
時間:2009-06-18 07:30
她, 40歲,嘉義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6-18 07:31]:

並沒有哦~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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