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RT OF LIVING
生活的藝術
葛印卡老師講內觀
佛陀教育基金會印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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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取
執取有好幾種.第一種就是習於追求感官享樂的執取.上了毒
癮的人之所以會吸毒,是因為他想體會毒品在他身上造出來的愉
快感受;雖然他知道吸毒只會加深他的毒癮.同樣地,我們對於貪
愛這個習性,也上了癮.一旦某個欲望滿足了,我們就生起下一個
欲望.所執取的對象其實是次要的,事情的真相是,我們渴求這種貪
愛的狀態能不斷地持續,貪愛本身又會在我們身上製造出愉悅的
感受,而我們希望這愉悅的感受能不斷延續.結果貪愛成為我們無
法打破的習慣,一種癮.就如同上了毒癮的人,會漸漸對他所吸的
毒品麻木,因而需要更大的劑量,才過癮一般,我們的貪愛如果愈去
滿足就愈強烈.像這樣,我們永遠無法止息貪愛.而只要我們有貪
愛,我們就永遠不可能快樂.
另一個很大的執著,就是對「我」的執著,這個自我、這個我
們認同的自我形象.對每個人而言,「我」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人.我
們像是周圍滿布鐵屑的磁鐵:自動地將鐵屑以自己為中心排成圖
形;我們不假思索全都本能地想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安排這個世界
,祈求吸引愉快的事物、排除不愉快的事物.但是沒有任何人是獨
自存在這個世上的;某個「我」一定會和另一個「我」起衝突.每
個人所製造出來的圖形,都會被別人的磁場所干擾,而我們自己也
會被吸引或排斥.其結果只有不快樂與痛苦.
我們的執取,也並非僅限於「我」:我們還將執取延伸到「我
的」,任何屬於我們的東西.每個人都對自己擁有的東西,產生很
大的執取,因為它與我們有關,這些東西增強了「自我」的形象.如
果這個所謂「我的」,是永恆不變的,而且這個「我」可以萬古常
存,永遠享有「我的」,那麼這種執取就不會造成任何問題.
但是事實上,「我」和「我的」遲早會分道揚鑣.離別的時刻一定
會來臨.當時候到了,若對「我的」執取愈深,痛苦就會愈強烈.
更進一步地延伸執取,就是對「我的見解、信仰」的執取.無
論它們真正的內容是什麼,無論是正確或錯誤的,只要對它們產生
執取,就一定會不快樂.每個人都深信,自己的見解和傳統是最好
的,一旦有人批評,我們就會十分不悅.如果我們想要解釋自己的
看法,別人卻不接受,我們也同樣會十分不快樂.我們沒有認清,每
個人都有自己的信念.辯論誰的意見正確,並無意義.比較有益的
方法,是將任何成見放到一邊,試著去看清真相.但是我們無法做到
放棄對自己見解的執取,因而我們一直不快樂.
最後,是對宗教儀式和典禮的執取.我們常強調宗教的外在形
式,而較不重視其所蘊含的精髓;而且我們通常會覺得,不遵行這些
典禮儀式的人,絕不是一個真正虔誠的信徒.我們忘了,缺少了宗
教的精髓,它的形式層面只是空殼子.如果一個人心中始終充滿憤
怒、狂熱和惡意,那麼虔敬的課誦或遵行儀式是沒有用的.真正虔
誠的信仰,是培養內心的虔誠的態度,也就是心的淨化,對眾生的
愛與慈悲.但是對宗教外在形式的執取,導致我們對形式的重視,遠
超過對其精髓的重視.我們忽視了宗教的本質,致使我們沈淪在苦
海之中.
無論是何種痛苦,所有的痛苦與這裡所提的某種執取相關.執
取和痛苦同時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