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事是不公平的,但為了婚姻美滿,就必須承認那種不公平。天生傲骨的人,或是像<聖經>上形容的某些人,他以為他的力量可以超越上帝,很多怨偶於是由此而生。在八年抗戰時期,蔣百里曾在漢口<大公報>上發表一篇文章,標題是「一個外國人眼中的日本人」,其中有一段談到這一類的人。手邊沒有當時的報紙(應該大多數人手邊都不會有),只記得大概是寫「有一個大洞,前面的人掉下去啦,後面的人繞著它走,自以為掉不下去,結果還是掉下去。」年齡跟婚姻的關係也是這樣子,我就不相信那位女老師真的沒想到她跟她學生之間的年齡差距問題;如果她真的沒想到,那是無藥可救;如果想到還覺得那問題可以用愛情克服,或可以用化妝克服,那是更加的無藥可救。一個女人應該看一看這篇文章,別人既然跌了下去,自己就實在沒有必要再繞著它走。軍事冒險,或可成功;年齡冒險,就沒有哪一個不會潰不成軍的。所以我也要說:「愛情可以克服任何困難,但不能克服年齡上的困難。」
上個月某日我在二手書店東翻西翻,不知翻到幾年前的英文廣播雜誌,接連幾期都用大量篇幅介紹某廣播節目。該節目的女主持人是美國的大明星,年紀比先生大很多,他們共同主持這個幸福家庭的節目,意在用事實粉碎像我這種人所說的一些理論。你看,妻子雖然比先生年齡大,還不是照樣幸福?那篇報導十分詳細,有他們夫妻的生活起居,早上做什麼,中午做什麼,晚上做什麼,她如何愛他,他又如何愛她,作者氣勢洶湧,怒目罵道:一般人都以為他們不會久長,現在不是久長了?
我大概幾年以前有看過一次,當時就覺得不太簡單,等到上個月又看到那本雜誌,忍不住花容失色,因為他們那一對國際標準夫婦去年已經離婚了啦。所以再偉大的愛情都抵擋不住年齡的破壞。
上帝好像專門拆散那些女大男小的婚姻,他不用直接下手,只要玩點花樣就可以啦。不知道怎麼搞的,女人總比男人容易衰老,兩個人都是二十歲三十歲時還看不出什麼,一旦進入四十,苗頭就開始不對,再進入五十,就更懸殊天壤。一個男人,十年八年不見面,再見時還是那個模樣,四十歲不比三十歲更老,五十歲看起來和四十歲差不多。但是女人就危險重重,二十歲或三十歲時固然嬌豔如花,可是到了四十歲五十歲,除非天生尤物或是她經常注意修飾和培養自己的吸引力,否則那個樣子可真不堪聞問。因為男人耐老,堅韌如木,凋零起來不太明顯;女人如花,盛開時美不可言,凋零起來卻快得很。
我曾親眼欣賞過一幕奇景,幾年前跟同學一起去中國廣東旅行,住在他堂叔家,他堂叔一天午睡,聽到門外唧咕之聲不斷,就爬起來干涉,原來一蛋販在門口賣蛋,逐之使去,該廣東佬說:「我也不是自己來的,是你媽叫我來的呀。」他堂叔聽了之後當場氣暈,該混帳東西竟把他太太當作他的媽啦。當時要不是我同學一拉再拉,他真要把他的籮筐踢翻。然而仔細一想,能怪那個小販嗎?她堂嬸雖然只比她堂叔大十歲,初結婚時及婚後二十年間還不覺得,可是男的樣子一直沒變,但女的樣子一天比一天不堪,等丈夫四十歲時,看起來像三十多歲,太太已經五十歲,看起來像六十歲的人啦,在別人心目中,丈夫怎能不成了兒子呢?至少看起來也像她的老弟,當丈夫的心中不如火燒者,我想應該沒幾個。後來她堂叔堅持非離婚不可,堂嬸到處哭訴,本來我應該抓住這天賜良機以表示正人君子,叫我同學教訓她堂叔一番的,可是我一句話都沒說,因為離婚她堂嬸就痛苦的發瘋,不離婚那她堂叔就痛苦的發瘋啦。
容貌固然使老妻少夫的夫婦不能相配—人家的太太都年輕,只有我的太太是老太婆,那股傷心,實在欲絕,就算男的追求女的時立下血海重誓說受的了,到最後還是會受不了,寧願下十八層地獄,也要換上一換。這不是道德不道德問題,而是幸福不幸福問題。而且就算只在感情上也問題一大堆。我沒學過心理學,不知道心理學上會有什麼解釋,可能是男人成熟的比較晚,所以男人的情緒最不穩定。如果妳讓他負擔妳的生活,他會天天乾嚎;如果妳要負擔他的生活,他認為妳離不開他,會從心眼裡看不起妳,反正日子都不大好過。
我前面已經有說過,愛情是不按邏輯發展而且沒有定律的,現在卻好像可以弄一個定律出來,就是:「女比男大的婚姻差不多都沒有好日子,不是一輩子窩窩囊囊,就是男人把她一腳踢,其可能性和年齡懸殊的多少成正比例。」如果有藝高膽大的小姐不服氣,就不妨嫁他試試看,靈不靈和準不準,試了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