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未婚時,讀到此句李後主的詞,這是婚前的幽會,覺得現在的社會很開放了,我哪可能背著父母這樣出來見面,但經歷婚變,卻有體認,如果偷情真會有如此刻苦銘心嗎?
孩子的爸現在光明正大在台北約會,孩子生病也不聞不問,跟大姑聊起,她居然跟我說:他還怪我說"教你記得至少要教育費"
真讓我震驚,已經事隔一年,你們還在講這個東西,我花的青春與金錢我跟誰討啊~
孩子我認了,自己帶自己養,你的區區兩萬能有什麼作用?還這樣貪心著,他等著算命說他:43歲會開始發達,我倒是看看,才五年時間,我拭目以待...
離題了~
倒是現在看到此句,我連出門買個菜帶兩個毛頭.連手都不夠用,練就了像神力女超人的架勢,我的嬌羞已經不復從前,結了婚的女人真是...難怪白居易要寫道"此生莫做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
現在我真的是"奴為出來難,不久君都不想等了,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