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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漫畫的啟示
作者: 飄流 日期: 2010.11.04  天氣:  心情:
昨天去漫畫店租漫畫時,見到有一套漫畫還不錯於是順手拿了起來.
老闆娘掃描借書狀況後:「飄先生!這本漫畫你看過哦~」
我:「蛤?真的??我怎麼沒印象??」
老闆娘:「因為是民國93年租的呀...」
我:「啊!?2004年?那時我還20多歲耶!!那漫畫還是借回去看當做複習唄」

當晚我在沙發上邊聽歌邊看漫畫,覺得這套漫畫其實畫得很好,場景和取材等等作者都有實際上下過功夫.
這麼好的漫畫怎麼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後來,我想通了!
原因是漫畫店租回去的漫畫通常只有1-2天的借閱期,所以通常看過一兩次後就會還回去.
也就是說我和這套漫畫的「相處」只有2天左右,兩天的相處當然無法有很深的印象,時間一久當然就會忘得一乾二淨.

而我自己買的漫畫則是三不五時就拿出來翻一翻,雖然畫得不是很好但是因為常常翻的關係反而比租書店的漫畫更喜歡,也更容易回想起來.

原來!看漫畫也跟人的相處是一樣的呀!
有些人有著亮麗的外表和滿腹的才華,但是因為沒有去深入了解,只在匆匆一面之緣後這個人就消失在記憶之中.
有些人也許外表沒那麼亮麗,但是因為常常相處而有充分的了解,久而久之會發現對方獨特的魅力並被對方所吸引.

人和漫畫一樣都需要長久的相處哩!
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人會收集滿屋子的CD或是一屋子的藏書了.因為同樣一首歌或是一本書,看一次和看十次的感覺是絕對不同的呀.

跳一下!
哇....又是週四了,感覺這一週又要過去了.
是到年底的關係嗎?還是天氣變涼的關係?總覺得時間過得更快了.
天氣多變化,大家別忘多加件衣服出門哦~

再跳一下!
我們來看看好玩的圖片唄~


雙胞胎的衣服,真是貼切!


這個駕駛夠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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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04 22:42
她, 50歲,台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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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4 15:48
他, 51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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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4 15:21
她, 99歲,亞洲其他,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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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4 12:55
她, 49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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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4 10:11
她, 51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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