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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路哭窮借錢 不還 不算詐欺
作者: 日期: 2011.09.18  天氣:  心情:

 
 










 




網路哭窮借錢 不還不算詐欺 快餓死了! 拿到錢就失聯 〔記者陳鳳麗、林孟婷、羅正明、陳恩惠/綜合報導〕 「沒錢吃飯、加油,快餓死了!」李姓男子在網路PO文裝可憐,藉機向網友借錢,沒想到5000元一到手,馬 上人間蒸發,連手機也停用,好心匯款給他的網友不甘當冤大頭,怒告李某詐欺; 但南投檢方認為,李某博取同情之語,難以認定有不法意圖,匯款人也未因而產生誤判,且無法舉證這句話的真偽,與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不符,對李某不起訴。 23歲的李某以暱稱「師匠Tin」,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桃園、台南的李、鍾姓男網友。去年8月,他在聊天室告訴兩人,「我沒錢吃飯、加油,快餓死了!」希望網友借他錢。 兩網友同情 共匯5千元 兩網友動了惻隱之心,各匯2000元、3000元到師匠Tin的戶頭,匯錢後還用手機確認,不料對方領了錢後,就從聊天室銷聲匿跡,手機也停用,兩人認為受騙上當,控告李某詐欺。 南投地檢署偵查時,李、鍾姓網友均未到庭,但警方筆錄時,兩人均稱李男的確說過「快餓死了,要借錢」等語;李某出庭時,雖坦承借錢,但否認有詐欺,又指手機是因沒錢繳費被停話。 法界人士指出,刑法的詐欺,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而「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 例如:有人高舉「無錢葬父」之牌,讓人捐錢給他,事實其父無恙,這就是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 南投檢方表示,李某說他「快餓死」等話語,確有讓網友心生同情而借錢給他,惟兩名網友並未因他的話陷於錯誤,產生誤判,兩人也無法證明,李某當時是否真的快餓死了。且縱使李男事後未依約還款,也難以認定有詐騙之意圖,與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處分。 被告李姓男子昨天不在北市內湖住處,李姓及鍾姓網友昨晚也不在家,無法得知雙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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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16 00:57
他, 55歲,新竹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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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17 04:00
他, 4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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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08 01:32
他, 52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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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5 07:49
她, 54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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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2-12 21:24
他, 50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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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29 10:37
他, 55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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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23 13:24
他, 92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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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06 22:34
他, 60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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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30 13:05
他, 52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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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30 12:50
他, 52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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