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人,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