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粉絲,才有追星的行為,粉絲其實就是屬於迷的一種,其來源出自於英文的”fan”,根據Jenkins(1992a)的研究,fan其實是fanatic(狂熱的)之縮寫,在牛津英文字典上是指「從對宗教之以特定的、過度的形式(excessive forms)來信仰與崇拜(worship),到任何過度的或錯誤的熱情(excessive and mistaken enthusiasm),大多出現在批判、反對性質的政治信仰或對神怪的瘋狂上」。在傳播的範疇中,我們常把那些特別鍾情於某些訊息的人,稱之為「迷」(簡妙如,1996)。有人認為,「迷」就是那些最顯眼(visible)又可辨識(identifiable)的閱聽人,而且「迷」會對特定的事物產生喜歡,另外,有些學者指出,「迷」作為一種閱聽人,他/她們顯然是更為主動積極的與文本產生互動(Fiske,1989b;Meehan,1993:19)。「迷」其實就是特定的閱聽人、特定的文本形式、特定的互動方式、特定的時間歷程、特定的文化現象意涵。前三者是「迷」一般常見的基本模式,例如從八大娛樂百分百的娛樂新聞中可以發現粉絲包圍偶像的新聞,可以從這則新聞中很清楚地辨認出新聞中的「特定的閱聽人」,即是粉絲。而偶像則是「特定的文本形式」,「特定的互動方式」即是當粉絲看到偶像後所採取的種種行為,時間歷程則是粉絲對偶像產生迷戀,甚至採取追星行為的歷史情境和持續的長短,這個現象所隱含的個人或是文化上的意涵,都會因為連結不同的「迷」的經驗、不同的個人,而有各異的時間背景與特定的愉悅與意義。「迷」之所以能夠被突顯出來,即在於其充分發揮、參與了所迷文本的「開放性」(openness)與「過度性」(excessiveness)(Fiske,1989a:65;引自簡妙如,1996),前者能使其自由詮釋,任意聯結各種想像關係,後者則是媒體以其他次級文本,比如廣告、促銷活動、影視評論、簽名會、影迷雜誌……等等訊息,過度性的將原始文本展現在生活中的各個區間,而「迷」們又積極的接收、參與並創作這種過度性的次級文本(簡妙如,1996)。藉由所迷文本所擴充的行為,因而產生了多種文本與其相關意義的活動,我們可以說是一種生產性行為。「迷」的特質即是一種被社會中的大多數人(我們)所定義出來的「他人」,因為「迷」異於常態的行為所作的劃分,這種「異於常態」的行為說明了「迷」的過度性,其自由的生產某種想像關係、積極的參與所迷文本的各種過度性活動,這些也是「迷」的生產性行為。「迷」除了較為顯著且可觀察的外在行為外,還有一些較不具體,卻影響很深的感受,例如說迷對於所迷文本所產生的喜愛、感動,進而崇拜、認同到瘋狂的追逐,這些都暫時以「迷」的內在反應稱之,也是與外在反應上的過度有所區分的地方。「迷」與一般閱聽人不同的地方,即在於其「過度的」與所迷文本互動的方式。這裡提及的「過度性」,一方面表現於外在行為上的「生產性」的行為,另一方面則呈現於內在反應上的「認同與區辨」的運作。Grossberg(1992)認為「迷」的認同/區辨,是來自於閱聽人情感上的感知(affective sensibility)所發揮的作用。情感(affect)描述了我們對生活的感覺,使我們對於某些事物特別覺得不同,特別在乎了些,並藉此辨別了某些差異;相同的事物,或許有著相同的意義與愉悅,但卻會因我們不同的情感關係,而使得原先的意義與愉悅,發生變化(簡妙如,1996)。「情感」與「感知」的結合,便是「認同」產生的重要原因,而「迷」也就是因為對某些文化產物「特別的在乎」(matters so much),形成某種認同與結盟,並投入對此認同的維護與區辨,才成為「迷」。例如粉絲因為有偶像活動進而前往現場支持,粉絲因為有共同話題及嗜好,因而成為朋友。「認同」本身必定要有某種程度的「過度性」。Grossberg(1992)強調要能有「特別的在乎」,就必須以某些意識形態上的「過度性」來完成。
另一方面,簡妙如在文獻中也提及,「迷」常被歸為閱聽人中的一種。McQuail(1994)在其《大眾傳播理論》一書中,將傳播社會中的閱聽人性質以「閱聽人的雙元性」(duality of the audience)稱之,指的是閱聽人的兩種屬性。一方面以「社會」為源頭,分析閱聽人的社會屬性,另一方面以「媒體」為源頭,分析媒體內容及媒體屬性所聚集的閱聽人。雖然兩個的取向是不同的屬性,但兩者並不完全互斥,特別區分出「社會性」與「媒體性」,是為了有分析的理想類型(typology),而McQuail便應用這兩個分析取向,劃分出四種有關大眾媒介之閱聽人概念的理想類型,包括「社會既有的公眾群體」、「尋找需求滿足的個人」、「媒體內容的迷(fan)及品味文化」和「頻道或媒體的閱聽人」,前兩者是以社會為取向,後兩者則是以媒體為取向,兩者之間的差異在於主、客體不同。McQuail認為「迷」所具有的特質為:「其組成會隨時間而變化,雖然有些人也可能很穩定,但其存在皆是由”內容”(按:指所述的媒體內容)而來,若這個來源有了變故(比如一個長期播放節目的結束,或是某個明星的死亡或沒落),則其閱聽人也會消散或以別的方式重組」(McQuail,1994:290;引自簡妙如,1996)。演藝圈現實而殘酷,當藝人大紅大紫除了要有基本的努力之外,還要有跟一般人不一樣的超級好運,藝人在死亡後剛開始會成為新聞的焦點,隨著時間的流逝,粉絲會漸漸淡忘,沒落也會使一位藝人從此從演藝圈消失,轉戰其他的工作。
另一方面,簡妙如在文獻中也提及,「迷」常被歸為閱聽人中的一種。McQuail(1994)在其《大眾傳播理論》一書中,將傳播社會中的閱聽人性質以「閱聽人的雙元性」(duality of the audience)稱之,指的是閱聽人的兩種屬性。一方面以「社會」為源頭,分析閱聽人的社會屬性,另一方面以「媒體」為源頭,分析媒體內容及媒體屬性所聚集的閱聽人。雖然兩個的取向是不同的屬性,但兩者並不完全互斥,特別區分出「社會性」與「媒體性」,是為了有分析的理想類型(typology),而McQuail便應用這兩個分析取向,劃分出四種有關大眾媒介之閱聽人概念的理想類型,包括「社會既有的公眾群體」、「尋找需求滿足的個人」、「媒體內容的迷(fan)及品味文化」和「頻道或媒體的閱聽人」,前兩者是以社會為取向,後兩者則是以媒體為取向,兩者之間的差異在於主、客體不同。McQuail認為「迷」所具有的特質為:「其組成會隨時間而變化,雖然有些人也可能很穩定,但其存在皆是由”內容”(按:指所述的媒體內容)而來,若這個來源有了變故(比如一個長期播放節目的結束,或是某個明星的死亡或沒落),則其閱聽人也會消散或以別的方式重組」(McQuail,1994:290;引自簡妙如,1996)。演藝圈現實而殘酷,當藝人大紅大紫除了要有基本的努力之外,還要有跟一般人不一樣的超級好運,藝人在死亡後剛開始會成為新聞的焦點,隨著時間的流逝,粉絲會漸漸淡忘,沒落也會使一位藝人從此從演藝圈消失,轉戰其他的工作。
有些人提出,在媒介文化中的「迷」明顯是閱聽人對於愉悅的追求,其在文化與美學上的偏好。有的人強調,「迷」是為了追求流行文化,最為顯著的庶民代表,顯現出媒體文化的無所不在,與儀式神話般的力量;有的人對於「迷」的組織現象,認為是一種閱聽人的「特定社群活動、另類社區的組織」(Jenkins,1992a,1992b;引自簡妙如,1996),有些人則直指「迷」其實為一種次文化(subculture)的展現。一開始文章中就有提及「迷」就是過度的閱聽人,「過度」指涉及這種「更為認同與涉入」的本質,而且「過度」在某些層面上,使某些人被視為「迷」的重點。想要了解粉絲所產生的追星行為,粉絲的信仰與崇拜,只是一種更為認同的表現,產生過度的熱情或形式,顯示出某種「更為涉入」的狀態,不論是利用熱情參與、涉入較深而成為忠實的熱愛者,亦或是因為過於崇拜和認同所產生的追星族行為,都是「迷」的形式。我們可以將迷區分為「外在行為」與「內在行為」,外在行為的過度有參與、追隨、忠實的熱愛者、密集投入想像的關係、狂熱、興奮的群眾行為、生產迷的文本、組織迷的社群、生產迷的創作,而內在反應的過度可以區分為情感上的熱愛與崇拜、意識形態上的認同、與其他人、其他文本產生區辨,透過外在行為與內在行為可以了解到「迷」的形態,也可以從這兩種行為中了解粉絲產生的追星族行為的動機為何,「迷」展現在外在行為上的過度,即在於許多「生產性行為」(productive practices)的表現,使「迷」可以藉由外在行為表達自己對偶像的崇拜,這些生產行為都會使迷的原始形態被擴展、變形,更充斥在「迷」的種種生活實踐中,像是迷因為偶像崇拜而參與與偶像相關的活動、迷們之間的交談、社交關係,甚至到一般雜誌投書,都可以說是由所迷文本(原始文本)而再延伸出來的各種本文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