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三任交往都是先經過觀察期後再交往,
交過的都是單親或離婚小孩不在身邊的,
只是最後都是因為被嫌賺得少看不到未來而被甩被背叛,
現在就算我有看得上眼,也只會慢慢觀察,不是我標準太高,
是我覺得沒有可以彼此適合的,日後相處可能會有很大的問題,
倒不如慢慢尋找了!
所以妳該先好好為自己與小孩好好過生活,
顧好自己與小孩,
等自己能再接受一個伴時,
必須先好好慎選,
最起碼都得從普通朋友開始交往3~6個月左右做觀察期,
真的覺得兩個人彼此看得上眼,
觀念思想至少能有契合相處得來,
再決定進一步交往與否!
願妳的未來永遠一切順心如意、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