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妳~~所以推想而知我一定不會去傷害妳
所以我做的一切一定是為妳好~~
於是~~
就別怪我處處限制妳的行動~~因為我害怕妳的無知讓妳受到傷害
就別怪我常常干涉妳的生活~~衣著、出遊、約會~~因為我覺得妳可能太過招搖行為不檢受到傷害
就別怪我預先安排妳的活動~~補習、學才藝、考大學~~因為我擔心妳不夠認真不會規劃妳的未來
甚至於~~就別怪我為妳決定唸書的科系、學校、住處,幫妳篩選男友挑對象、為妳選擇職業與工作地點~~因為我害怕妳的經驗不足生活歷練不夠
反正~~
這一切都是因為愛妳~~我這麼做都是為妳好~~所以,就別抱怨了~~
*********************
在法律裡有一種稱為程序正義的~~
即使有明確的證據~~如果取得的方式不合法~~仍然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其目的在於要求不只是動機要合理,過程也要合理
所以~~愛一個人,動機很合理~~但如何去愛,就是過程的合理
不能因為用愛妳做藉口~~所以我就可以做一切無俚頭的要求~~
這~~不合乎程序正義~~
所以~~請尊重我已經成年
請不要再用愛我做藉口~~處處干預我的選擇自由
請給我合理的意見~~讓我參考就好
但是不要再用愛我作為理由~~
要求我一再地為你的愛作犧牲,蒙蔽我的資訊,干擾我的判斷~~
這不是愛的方式~~
而是將我看成未成年的幼稚外加想獨佔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