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氣真好...做這行啊就是假日忙,普通時候倒也是閒啊,找事來做做吧,
才不會浪費生命,整理一下玩具間吧,爸媽來看房子小朋友就放在這玩,
整理整理吧,反正也沒事幹,咦...好眼熟喔~~一支彈弓?
嘿...嘿...嘿...邪惡的念頭浮現,工地那麼大找幾隻鳥來玩玩...嘻嘻,
衝到外面工地撿起幾顆石子,開始尋找目標囉,但是....可能我殺氣太重,
等啊等,老半天了找不到半隻鳥,唉....英雄無用武之地....真是無聊啊,
忽然,眼前閃過一道黑影,一隻貓,真是的找不到鳥,貓也可以啊...嘻嘻,
目標更大更好打,(我普通時候是好人真的我發誓)
拉滿弓---- >瞄準--- >射擊,唉呀...該死的貓你亂動我怎麼打的到呢?
再一次拉滿弓---- >瞄準--- >射擊,這時候聽到一聲很大聲的"砰",
再注意一看...有兩位警察先生火速下車,
躲在車後,掏出配槍,指著我大聲叫"不許動把手舉起來",
我二話不說,高舉雙手,哭喪著臉,大聲喊說"我不是故意的啦",
"對不起啦",嗚...嗚...嗚...就這樣,我進了警察局配合"調查",
罪名是"襲警"跟"毀損公物",原來是在我發射的當下,
警車剛好路過,我打破了警車上面的警示燈罩(紅色的),
因為聲音太大,我們英勇的警察先生以為有人開槍...
所以拔槍緝兇,而我就是那個壞人,
所有的誤會在我的主管出面並答應賠償後告一段落,
而我回工地後除了要接受同事的取笑之外,
還得想一套說詞,為什麼上班時間我會拿彈弓去打警車呢?
真是傷腦筋啊....唉....真是惡有惡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