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婦人到某醫學中心就醫,發生藥師調藥給錯了藥,還好婦人機警,及時發現沒有吃錯藥,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類似的藥物通報事件,根據醫策會統計,光是2009年,通報的件數就有上萬件,占年度病人安全通報的三成,衛生局也要求醫療機構在給病患藥品時,一定要做到三讀五對。(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說,根據醫策會的資料,到2009年,全國參與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的醫療機構已經有447家,通報前三名依序為藥物事件、跌倒事件及管路事件,以藥物通報事件為例,通報量也從2005年的418件、激增到2009年的1萬94件,占該年度總通報件數的3成,像最近就有某醫學中心,發生藥師調劑藥品,因為藥名相似,發生了給錯藥,還好這名婦人相當機警,發現藥的名稱、包裝與平常服用的不同,否則發生
吃錯藥後果不堪設想。不過這個個案,因為婦人沒有將拿錯的藥吃下肚,婦人沒有後續追究,衛生局並沒有開罰,而衛生局也曾接獲民眾檢舉,指拿了藥回家,才發現藥袋上頭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另外某醫院也發生過,有醫師疑似拿了大量的麻醉藥到大陸地區使用,這一部份已經進入司法調查。至於通報的醫療院所藥品通報異常狀況,最常見的包括給錯藥、藥品漏拿、拿的數量錯誤,而異常通報件數大幅增加,主要是因為醫療機構,越來越重視類似的不良事件而加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