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失戀的痛苦中復原過來,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事實是,這一段情已經過去了。 無論這個人有多麼好或壞,無論那些日子多麼快樂,現在已經過去了。 只有接受這個事實,你(妳)才可以忘記一個你(妳)應該忘記的人。有些人看來很理智,他(她)會在失戀後不停分析自已為甚麼會失戀,又努力想和分手的情人再做朋友。 他(她)自以為已經復原了,其實,他(她)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已經消逝了。當我們還去挽救,還去苦纏,還去找藉口,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愛我們。 有些人無法振作起來,一天比一天憔悴。 他(她)抓住身邊幾個朋友不放,他(她)們是他(她)的救生圈。 無論朋友怎樣勸他(她),他(她)只會重複地說同一句話:「但是我真的很愛他(她)!我沒辦法把他(她)忘記。」'你(妳)有辦法的,只是你(妳)不願意。你(妳)害怕當你(妳)忘記他(她),他(她)也會忘記你(妳)。甚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我們是這樣活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