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晚上上大夜班....因為車禍手受傷..只能呆坐在店長室的我...實在無聊...時間到了凌晨4點半了...心想說..今天是星期日轉星期一的凌晨..稽核有可能會出現就到收銀台檢查稽核的評分重點...檢查完...連樓上門口的地也掃完了...跟收銀員在收銀台等待天亮......
結果稽核還是沒來...
我就開始我的休假生涯....怎知...休了一天..早上就接到店長的電話...店長說:"星期日轉一的凌晨.有保安部的人來店裡面"問我知不知道我根本沒看到有這號人物的出現...-.-a保安部的人說"他去休息室.沒看到主管;賣場排面凌亂.沒看到主管"
我心想.如果懷疑的話...為何不到店長室...我一定在-.-a更何況..我在監視器裡面也沒看到有這號人物出現ㄚ..
手受傷縫針..還要被店長質疑"真的不能整理排面嗎"?....真的感覺好寒心...之前整理一次排面被主任嫌...手上縫的線也裂了..要重新拆線再重新縫這樣做的還不夠嗎??難道是不是要血流滿地讓他看到..他才會感覺事情的嚴重性
我感覺....做了那麼久....還要被公司懷疑成這樣...真的是十分難過...如果品行操守不好..被公司懷疑調查..那這還說得過去...但今天..連認真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也要被公司這樣調查...那這樣算什麼..要是保安部的人再假裝是"秘密客人"的話..我直接以小偷或是竊賊的理由把他們抓起來算了懶的跟他們廢話了...公司有這不成文規矩...我相信..警察局跟刑法.公司法.應該沒有這條不成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