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87082
 雯雯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陪睡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假好心的老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丟臉的老闆
作者: 雯雯 日期: 2007.08.13  天氣:  心情:
10號回之前公司去領錢,竟然發現他們扣了我2天的錢,那2天是我請假去找工作,這也是勞基法規定我可以請假去找工作,老闆也一樣要付我工資,結果竟然扣我錢,真是過份,我就馬上問~為什麼給我扣了2天的錢,竟然還說他們有給我多2天的假讓我去找工作了,真是好笑,難道我要感謝他們嗎?這麼好心?這麼有愛心嗎?可是勞工局對我們勞工不就更好了,我更應該感謝勞工局了,因為勞工基準法第16條有規定非自願離職老闆要給員工一星期2天假但工資要照給,那他們預知2星期前告知我,我一共有4天假,那真的要好好謝謝勞工局給了員工這個福利了!
真是好笑,當我這麼問他們時,他竟然傻了,還有點驚訝的說,我不知有這樣的事= =
連遣散費也沒給我,也問他那也應該要給我遣散費吧!他還一臉什麼都不知情的說,這我不清楚,那我去問清楚後再打電話通知你,真是好笑ㄋ!這樣的老闆算是老闆嗎?連這個都不知,難道老闆就都是老大嗎?高興叫人來就來,要人走就走嗎?真搞不懂他這樣要如何當好一個老闆?又要如何開公司如何去管理公司呢?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就一句我不知道,等我問清楚後再通知= =
一句不清楚,一句不知道,就能混過去嗎?這樣不是粉丟臉嗎?平常還一付粉有老闆的氣勢,以為家裡有錢就這樣裝出一付自以為是大老闆嗎?連勞工跟僱主都基本條約都不清楚還臭屁什麼呢?
他們也一定嚇一跳我那天是有備有去的,這些條約,也是在他們遣散我時我就已去查問清楚我自己的權利了,我只是爭取我做一個員工應有的權利,也並沒有做出什麼過份的事,只是讓我看見了,一個非常丟臉的老闆,想到就覺得好笑,現在也只能等看他們要如何去處理這些問題了....
標籤:
瀏覽次數:242    人氣指數:442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陪睡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假好心的老闆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