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適合素食或肉食? - - 簡單地由生理結構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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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來,我們都以為要吃肉才能得到營養,動物都是生來給人吃的,因此有許多人聽到「吃素」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吃肉有什麼不好?成千上萬的人都在吃,我為什麼不吃?」
有許多重要的理由可以說明吃素比吃肉要好,並不僅僅出自於慈悲或惻隱之心,而是科學上得到的許多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如果你能把這些論點詳加考慮,你必然立刻會想要成為一位素食主義者。
我們的祖先一直都是吃肉的,難道不是嗎?
不!經過許多近代的研究探討,科學家們得到的結論是,早期的人類,除非是在極其危急的情況下,否則他們是只吃蔬果而不吃肉類的。直到後冰河時期,他們平時所需的水果、堅果與蔬菜不敷所需,為了活命,他們才開始吃動物身上的肉。不幸的是,過了冰河時期,吃肉的習慣卻延續了下來。這或許是出自需求(如住在北極的愛斯基摩人),習慣、環境,或由於缺乏適當的知識。然而,在歷史上卻仍有許多個人或團體,由於他們體認到單純的食物對於健康、心靈的淨化、精神的提昇有著重大影響,因此仍堅持做為素食主義者。
人類吃肉合乎自然嗎?
不!科學家們知道任何動物的飲食必然與他的生理結構有關。人類的生理結構與消化系統,完全不同於那些肉食動物的。現在按照飲食習慣,將脊椎動物分成三類:肉食動物、草食動物與果食動物。我們仔細地看看人類到底適合於哪類食物。
肉食性動物
肉食動物,包括獅子、狗、狼、貓等,都具有許多特異的特徵,使他們在動物王國中與其他動物有許多不同。他們的消化系統腸子都是非常簡單而短—只有身體長度的三倍。這是因為肉類腐敗得很快,而這些腐敗物在體內停留太久將會毒化血液。所以他們就演化出較短的消化管道,以便排除腐敗的肉類避免產生細菌,並且他們的胃部所積聚的胃酸含量甚多是非肉食動物的十倍。
肉食動物大多在涼爽的夜晚出外獵食,而在白天睡覺,所以他們不需要汗腺來散發體熱。因此他們是由舌頭,而非皮膚來散發熱度。而素食動物,譬如牛、馬、斑馬、鹿等等,把大多數的時間花在太陽下去尋找食物,並且經由皮膚蒸發以疏散體熱。但是肉食者與素食者之間最大的差異乃在於他們的牙齒。所有的肉食動物,除了利爪之外,主要是靠牙齒來捕殺其他動物。他們以強有力的下巴,尖銳而突出的犬齒去撕裂肉塊。而素食動物用來磨碎食物的臼齒,他們卻沒有。肉類與穀類不同之處,就在於肉類不需在口中多加咀嚼,先消化一部份。它大多在胃與腸中消化就可以了。譬如說,一隻貓就幾乎完全不懂如何咀嚼食物。
草食性動物
以吃草葉為生的動物(大象、牛、羊、駱鴕),他們所吃的青草、葉子與其他植物,大多是粗糙而龐大。這類食物在口中以唾液中所含的酵素與唾液素先行開始消化。這類食物必須經過適當的咀嚼,並且與唾液素完全溶合才能將其分子溶解。為了這個緣故,草食動物擁有二十四顆臼齒,並經由輕微而密合的磨碎,這是不同於肉食動物上下的動作。他們沒有利爪與利齒。他們把水吸到口裡,不像肉食動物用舌頭去舔。由於他們不吃迅速腐敗的食物,並且他們的食物可在消化管道內停留較長的時間,所以他們擁有較長的消化系統—他們的腸子是身體的十倍長。更有趣的是,近代的研究得到的結論,「肉食對於草食性動物會有極大的傷害。」柯林博士,一位在紐約傷殘醫療中心工作的科學家發現:「肉食動物幾乎有無限的能力可以控制飽和脂肪與膽固醇。」如果每天把半磅的動物脂肪給小白兔吃,兩個月以後,牠將會血管硬化。人類的消化系統,和小白兔是一樣的,在構造上並不是設計用以消化肉類。所以如果他們吃肉越多則越有可能生病。這點在後面有更詳盡的說明。
果食性動物
這些動物主要是包括了人猿。這些猿猴主要是以水果與堅果為主。牠們的皮膚上有數百萬的毛孔以供流汗之用,牠們也有臼齒來磨碎咀嚼食物。他們的唾液是鹼性的,並且,就像草食性動物一樣,牠有唾液素以事先消化食物。牠們的腸子旋繞得很多圈,並且是身體長度的十二倍,以便慢慢消化水果與蔬菜。
人類
人類的特徵在各方面都與草食性和果實性動物極為相像,但是與肉食性動物卻極為不同。這在底下的表格中可以很明顯地顯示出來。人類的消化系統、牙齒、下巴結構與身體功能,與肉食動物是完全不同。正如人猿,人類的消化系統是身體的十二倍長;我們的皮膚有數百萬的小毛孔可以蒸發水份,流汗以減少體熱。像所有其他的素食動物一樣,我們以吮吸的方式喝水。我們的牙齒與下巴結構是適於素食,我們的唾液是鹼性,並且包含唾液素可以事先消化穀頰。很明顯地,在生理上人類並不是肉食動物|從構造與消化系統上顯示,我們生存了幾百萬年,一直都是以水果、堅果、穀類與蔬菜維生。
更何況,就人類的自然直覺反應來說,人類也並不屬於肉食動物。有許多人如果曾參與殺取生物,直接食用生肉則往往會生病。不像其他的肉食者一樣吃生肉,人類把肉經過煮、烤、炸,加上種種調味料,使得它與生肉的樣子完全不同。一位科學家曾做過如下的解釋:「當一隻貓聞到生肉的味道,牠會感到飢餓並流口水,但是聞到水果的味道卻完全沒有這種反應。如果人類能夠撲殺一隻小鳥,用牙齒撕下牠仍然活動著的四肢,吮吸牠仍溫熱的血而感到愉快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推斷,人自然具有肉食的本能。從另一方面來看,一串新鮮的葡萄會使得他垂涎欲滴,並且即使他並不感到飢餓,他還是可以吃得下水果,因為水果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科學家與自然學家,包括提出進化論的達爾文在內,都認為早期的人類是以蔬菜水果為生,即使經過歷史的演變,他們的生理結構仍未改變。偉大的瑞典科學家林內曾說:「人類的結構,不論從內在或外表來看,都充分顯示出蔬菜與水果是他的自然食物。」
所以很顯然的,根據科學研究,不論從生理上、結構上以及直覺本能,人類完全適合吃水果、蔬菜、堅果及穀頗。從下列表格,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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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草食性動物)(果食性動物)與肉食性動物之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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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草食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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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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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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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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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皮膚上的毛扎散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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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上沒有毛孔,經舌頭散發體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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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尖銳突出的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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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銳突出的前齒可以撕裂肉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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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展完善的唾液腺可事先消化水果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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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只有細小的唾液線(無需事先消化水果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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鹼性唾液;有許多酵素唾液素可事先消化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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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唾液;無酵素唾液素不可事先消化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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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坦之後臼齒可磨碎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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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平坦的後臼齒磨碎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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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酸較肉食者少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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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中有強烈之胃酸來消化堅硬之肉類骨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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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道是身上的十二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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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道只有身體的三倍長,故能迅速將易腐敗的肉類排出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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